2004。元月

為了要趕在孤鸞年前結婚
只有一個字。趕
趕著拍婚紗、趕著買東西、趕著看日子
不過我們只有訂婚有宴客而已
結婚,是在地方法院公証的


因為我們都在彰化工作
離我們最近的就是員林地方法院了
不過我倆都是第一次(這不是廢話嗎)
打電話去問,只知道要先登記
但殊不知在登記的同時
証人也須同時附上証件(証人須要2位)

當時和我妹一起去的
不過還是少一位証人的証件
那時真的是想破頭了
因為要提前一個星期去登記才可以
為了配合休假日,剛好就在這一天完成登記才行

突然腦筋閃過一個人選~我的高職同學
因為我在員林讀高職,剛好同學住員林、也在員林工作
就醬硬著頭皮打電話給她了
好朋友可不是玩玩而已
她也很爽快的答應了,而且還拿証件來給我(真是太感動了)

不過事後才知道
她回家被她老媽念了說
因為他老媽直說:
「你同學怎麼這麼奇怪,還這麼趕
是不是有什麼問題啊!」
「啊~你同學的家人,知道她們要結婚的事嗎?」
「啊~會不會有什麼事吧!!」

這件事~後來每次我們社團舉辨校友會時
都會被她拿出來取笑我一番呢!!

不過也因為有了她,我們才得已順利完成公証

對我們來講~這是一張很有意義的證書
本來是打算先公證,事後在補宴客的
不過工作忙,而且我們也覺得怕麻煩,就一直擱著了
對我們來講,
「過的幸福,比什麼事來的重要。」


現在的我 ,覺得很幸福
這樣就足夠了。。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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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小潔

    渼。好的日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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